为满足丰城城区公办幼儿园师资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大批非事业编合同制幼儿教师,以劳务派遣的方式与用人单位进行劳动力资源开发合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岗位
(一)招聘数量:40名。
(二)派遣方向:丰城市城区公办幼儿园。具体岗位,在公开选岗前公布。
二、应聘资格和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思想素质好,热爱教育,恪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备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
(三)所学专业须为学前教育专业或幼师专业。
(四)已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或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暂未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实施“先上岗、再考证”,即2021年9月10日及以前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未取得者,予以解聘)。
(五)年龄在32周岁以下(按此公告发布之日止计算)。
(六)身体条件符合《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规定要求。
(七)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公告
通过丰城政府网、丰城市委宣传部、丰城电视台、江西惠丰人力公司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自行下载《惠丰人力合同制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如实填写,本人现场诚信报名。
报名费:每人100元。
报名时间:2020年9月10日8:30至9月13日11:00。
报名地点:丰城市劳动保障大楼一楼大厅惠丰人力报名处。
本人持全日制学历毕业证原件、复印件4份、学信网(或江西省教育厅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4份,身份证原件、复印件6份,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4份、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证证书验证信息4份,填写好的《惠丰人力合同制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4份,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6张。
报名的同时,对报名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凭身份证于2020年9月13日15:00至17:30前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舞弊者,取消应聘资格,并列入公司诚信记录黑名单。
(三)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0年9月19日9:00至11:00,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幼儿教育综合知识”。笔试成绩占总分的4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的1:3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若出现末位同分情况,则一并入闱面试;若报考人数少于招聘名额1:3比例,则全部参加面试,入闱人员名单会及时公布。
(四)面试
2020年9月20日8:00开始进行面试,面试地点及时间详见面试通知。面试入闱人员须当日7:30之前到达面试考场,迟到者后果自负。
面试采取“先说课、再才艺展示”的方式进行。说课时间每人限8分钟以内;才艺展示分为“规定才艺和自选才艺”两部分,限6分钟以内。“规定才艺展示”为3分钟以内的自弹自唱(弹奏乐器为钢琴),弹唱曲目由考生事前准备;“自选才艺展示”为选择3分钟以内的舞蹈、器乐、演唱、简笔画中的任一项才艺进行现场展示。
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记分采取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最后得分的计分办法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面试人员较多需要2个或2个以上评委小组共同完成时,应对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面试人员最后得分=小组个人得分×(全部面试人员平均分÷所在小组平均分)。计算平均分时,去掉2个最高分、2个最低分。
面试费:每人100元。
(五)公示
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按分值权重折算出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的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公示3天。若公示期间中发现有不符合应聘条件者,空缺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
因时间紧,同意拟录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先参加体检;如身体不合格者,不予录用,空出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2020年9月22日上午8:00;体检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
(七)选岗
拟录用人员于2020年9月25日下午3:30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自主选岗,选岗地点另行通知。
(八)聘用
选岗后,第三方劳务公司按程序为拟录用人员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务合同。
(九)上岗
被录用人员于2020年9月30日上午9:30之前前往选岗幼儿园报到。
四、聘用管理
非事业编合同制幼儿教师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运作,受聘幼儿教师与第三方(江西省丰城市惠丰劳动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下同)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合同期间,受聘幼儿教师接受用人单位和第三方的双重管理。用人单位负责对受聘幼儿教师的日常管理和每学期一次的绩效考核,并将结果交由第三方作为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第三方负责基本工资的按时足额发放和五险一金代扣代缴工作及每学期一次的绩效工资发放。
五、工资待遇
第一年,每人每月2950元(含基本工资、五险一金及绩效工资,下同);第二年,每人每月3600元;第三年,每人每月4150元。基本工资按月发放,绩效工资每学期末考核发放。
本公告由江西省丰城市惠丰劳动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95—6216109、13767502655,王先生)。
附件:
江西省丰城市惠丰劳动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0年9月9日